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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检验送样及检验协议书填写须知

更新时间:2018-01-11
● 送(寄)样品须知
1、液态样品请用大口容器包装,如厚壁塑料瓶、铁罐等。
2、样品应易搅拌、不结块、不胶化。一般情况下,建筑涂料送样量为1kg,其他涂料为500g,颜料为500g;若送样板,每个检验项目约需4块。
● 协议书填写须知
1、委托单位
此栏不可空缺,请详细填写。
2、生产单位及地址
此栏由委托单位决定是否填写,可以空缺。
3、样品编号、收到样日期栏由本中心填写。
4、样品保存
一般情况,本中心在常温下免费保存样品(保存期为三个月),如委托方需在特殊条件下(低温、恒温等)保存样品,请在“样品保存条件”栏中注明,本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收取样品保管费。
5、检毕样品处理
如选择“由委托方取走样品”,请注明在检毕后多长时间内取走,若不注明本中心只负责保留三个月。
如需本中心将样品或样板寄回委托方处的,本中心将收取邮寄费,并对样品在运输途中的损坏不承担责任。
委托方从本中心取走样品后,本中心将不再受理该样品的复验事宜。
6、时间约定
该栏由双方商定后填写。此栏可空缺。
7、报告发送
一般情况,本中心报告自取。如委托方需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报告,请在“报告发送方式”栏中注明,本中心将根据报告数量酌情收取邮寄费。
8、报告数量
一般情况,本中心只为委托单位出具贰份检验报告原件,若委托方需多份报告,本中心将按每份50元收取费用(包括阶段报告)。
不详之处,欢迎垂询。电话:027-83834978。
湖北省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

地址:湖北武汉硚口区古田四路9号附4号 

咨询热线:027-83834978


联系人:朱小姐,手机:15927205498

            聂工,手机:13986009081